10月27日,江西上饶弋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案,行政处罚1人。10月17日,刘某在禁火期间将自家已收割完稻田里的稻草点燃焚烧,并在点燃后离开,造成火势蔓延至周边。野外焚烧面积达6.7亩,与山林仅相距83余米,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刘某在明知《禁火令》内容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野外违规用火,且不管不顾导致火势蔓延,稻田大面积被焚烧,行为十分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弋阳县公安局对刘某进行“顶格处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0月27日,江西上饶弋阳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案,行政处罚1人。10月17日,刘某在禁火期间将自家已收割完稻田里的稻草点燃焚烧,并在点燃后离开,造成火势蔓延至周边。野外焚烧面积达6.7亩,与山林仅相距83余米,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刘某在明知《禁火令》内容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野外违规用火,且不管不顾导致火势蔓延,稻田大面积被焚烧,行为十分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弋阳县公安局对刘某进行“顶格处罚”,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