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楼道停车”“飞线充电”“室内充电”等违规行为,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别人都这么充电,应该没有事”“这种事情应该不会这么巧发生在我身上”,殊不知危险就在身边!市消防救援总队公布3起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案例,让真实案例告诉你有多危险。
1.飞线充电起火,车主被拘留十日
今年2月,崇明区某小区一楼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车因电气故障在充电过程中起火,所幸起火时,一楼住户家中没有人,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调查,一楼住户缪某某,因图方便,将电动车停放在门口楼道内并飞线充电,最终因电气故障导致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缪某某行政拘留10日。
2.电动车在家门口起火,车主被拘留十日
2021年3月10日15时许,宝山区丹霞山路257弄一高层居民住宅11层楼道内,一辆正在充电的三轮助力电瓶车起火,事发后,车主范某在邻居的提醒下及时从家中接水将火扑灭,所幸发现及时火势没有扩大,仅造成车头部分烧毁,未造成人员伤亡。
本以为自己灭了火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然而不久后车主范某却等来了公安、消防部门“登门拜访”,最后范某为自己“贪图一时方便”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属地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范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屡次劝说无效,起火3人受伤
3月13日20时02分,浦东新区凌兆路一居民房屋发生火灾。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前滩、永泰、浦江消防站及三林大队、世博大队赶赴现场处置,20时25分,火势被扑灭。
在此次火灾中,该屋3名住户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和观察。经了解,目前3人均无大碍。经现场初步勘查,在客厅靠窗口部位发现多个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残骸,且残骸有由内向外爆裂情况。火灾具体原因尚待进一步调查。
询问住户得知,火灾发生时家中有一个电瓶在客厅北面窗户下充电,房间内还另存放有数个电瓶。住户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殊不知自己一直以来和“定时炸弹”共处一室!根据现场街镇居委会工作人员反映,虽然小区内设有电动自行车充电位,但是该户居民长期以来,都有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楼中飞线充电的不良习惯,居委曾连续两次上门,劝诫其不要飞线充电,然而其执意不听劝阻。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重点包括:强化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停放秩序,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措施;设定了快递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其他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多措并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同时,上海立法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