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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网

4人疑因中毒窒息死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再敲警钟!

2019-11-26 14:44:54 来源: 中国安全生产网

近日

浙江、上海接连发生2起密闭船舱作业

引起的疑似中毒窒息事故

共造成4人死亡

案例1

  11月19日8时许,停泊在舟山东蟹峙岛码头上的一艘货船的船员向警方报警求助,船东带着两名船员下船舱检修迟迟未归,后发现3人晕厥在船舱里。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有3人被困在船舱底层,舱口狭小、舱内缺氧。经过努力,3人被救出,其中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报警船员介绍,上午船东带着两名船员下船舱检修,由于船舱常年封闭未打开,空气流通不畅,舱内存有大量有毒气体,三人疑似因中毒窒息,导致昏厥。

(来源:@浙江之声、澎湃新闻)

案例2

  11月21日18时左右,中交三航(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三航桩19号船”船舱内有3人中毒窒息,经消防救援施救出舱后3人均无生命体征。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经初步调查,中交三航(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三航桩19号船”栏杆焊接等修理工程发包给上海映隆船务有限公司(注册在金山区枫泾镇)修理。该公司3名作业人员在修理作业中进入密闭船舱,初步判断为中毒窒息死亡,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每年全国各地同类型的事故

为何一再发生?

这与有限空间的特点密不可分

  什么是有限空间?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长啥样?

  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中,常见的有限空间有:

  所以说,有限空间是工贸企业的最大隐形杀手之一,而且它还极易被人们所忽视,十分危险!

  有限空间为什么会杀人?

  有限空间为什么会杀人,有哪些隐藏的杀人手段,里面又有哪些危险呢?

  除了上面3种较为常见的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外,还有淹溺、坠落、高温高湿、触电、固体掩埋等。

  原来,有限空间就是个大陷阱,表面上不引人注意,却杀机四伏!需要注意的是,有限空间事故发生后,往往由于危害认识不到位,急于救人忽视防护措施,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有限空间正确打开方式

  1.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而且,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通风和检测后方可进入。同时,检测标准与检测工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

  2.采取可靠隔断(隔离)措施

  必须采取可靠隔断(隔离)措施,将有限空间与其他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或其它空间隔离;

  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相关要求;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3.装备准备要齐全

  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配备个体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与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拴带救生绳;

  在缺氧或存在有毒物质(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

  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工具(照明);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提前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明确有限空间现场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职责,不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有限空间管不好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59号令)第二十八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1.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未按照本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59号令)第二十九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

  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第59号令)第三十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2.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责任编辑: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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