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2日,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第15号公告,内容为批准发布19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19项标准包含8项强制性标准、11项推荐性标准,主要涉及安全生产责任险、应急预案与演练、油气输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标准项目经各业务司局提出并立项后,承担单位按照标准计划任务,成立相关标准起草小组,经过调研论证、走访用户、征求意见、会议研讨等工作,拟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充分听取吸收社会各界和相关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由各相关专业(分)技术标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专家投票表决同意报送。
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和单位对各自业务管理的标准送审稿内容进行专业审查把关,对关键问题组织各方专家和起草单位作进一步研究论证,确保标准与本领域相关规章制度的衔接配套,避免交叉重复矛盾。之后,报送了分管部领导审核同意。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汇总后形成报批材料,报送至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司对报送的标准材料进行合规审核,重点审查标准制修订流程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分别在材料完整性和程序正规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19项标准的各项程序符合标准制修订工作相关规定,报批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审查会议纪要等材料齐全,标准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经分管标准化工作部领导及部主要领导审定通过后,政策法规司对各项标准进行编号、确定实施日期,并以部公告形式发布19项标准。上述标准的发布是安全生产领域标准化工作的重要项目,健全了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充实了安全生产管理依据,有利于引导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