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泰安市消防支队岱岳区大队联合粥店派出所依法对一名违法烧荒的行为人实施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4月18日上午8时35分,泰安市消防支队作战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泰安市岱岳区乐园街西侧路北一空置地起火,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车辆和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岱岳区大队联合粥店派出所赶赴现场,迅速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起火原因是因马某焚烧荒草遗留火种引起的,马某对焚烧荒草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马某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春季气候干燥,气温逐渐升高,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加,消防人员提醒广大民众,不要随便焚烧垃圾、荒草等易燃可燃物品,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防火意识、做好防火措施、远离火灾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