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北京开往齐齐哈尔的K382次列车,突然被路轨旁的大火逼停。
当时,这趟列车行驶至黑龙江省富裕县境内,因铁路附近芦苇荡起火,列车停止前进。铁轨两侧燃起熊熊大火,旅客被滞留在列车上等待。
▲大量旅客被滞留在列车上等待
据列车上的乘客描述,停车时间大约46分钟,“当时在车厢内能看见窗外火光冲天,浓烟四起,能明显感到温度上升。” 幸运的是,经过富裕县牧场消防队全力扑救,铁轨两侧明火被扑灭,无人员受伤及铁路行车设备财产损失。
事故原因
秸秆焚烧的危害
处罚依据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
焚烧秸秆 污染空气
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
一旦引发火灾
可能会面临治安或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
春季气温升高,风力较大
野外用火、烧荒、烧秸秆等行为
极易引发火灾
再次提醒大家
春耕期间加强防控时刻注意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