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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

多地部署节后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2019-10-08 08:04:20 来源: 应急管理部

  为抓好国庆节后安全防范工作,多省市发布安全生产警示,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切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黑龙江省安委办:

强化“五个进一步”切实做好国庆长假后期安全防范工作

  10月6日,黑龙江省安委办针对国庆假期临近结束,人员出行返程高峰、节后开复工及生产旺季即将到来的实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强化“五个进一步”,切实做好国庆长假后期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人员出行返程高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返程高峰道路交通安全;要加强路面管控力量,做好重点区域、路段疏导保障工作,防止出现长时间拥堵引发的安全问题;要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两危一客”、旅游包车、校车做到逢车必查,严查客运车辆超速、超员、非法营运和疲劳驾驶等非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重点防火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以城乡地下经营场所、大型综合体、文博场所、“九小场所”、农村粮食收储场所、养老场所、学校、医院等为重点,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不发生农村“火烧连营”灾害事故。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安全工作,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秩序,依法打击各类旅游不法行为,加强旅游景点安全管理,不间断开展安全巡查,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分时段合理疏导控制客流,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醒游客加强自我安全防范,防止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同时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节后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坚决防止突击验收、“带病生产”,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复产复工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级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统筹安排节后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细化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坚决防止出现节后安全生产事故反弹。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人为火”防控工作,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监测,抓好野外火源管控,落实“四个一律”,确保不发生“人为火”;要对森林旅游区、弹药库、油库、仓储库等重点部位严加防范、死看死守,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林区工作人员管理,严防麻痹大意思想滋生;深入开展依法治火,强化宣传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严格值班值守工作,顺畅指挥体系,全面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同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和公众做好防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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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韩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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