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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

邬燕云:保险机构应及时告知投保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019-08-27 13:28:16 来源: 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于8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请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一级巡视员王士杰、办公厅副主任李豪文、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责任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军全面解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保险机构在开展事故预防服务时,如果投保单位不认可、不配合怎么办?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隐患,保险机构和投保单位应该如何处理?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记者提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不认可,不配合怎么办。首先,《规范》中规定,保险机构为投保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时,投保单位应该主动配合。第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中也规定,保险机构提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时,投保单位也要配合。至于投保企业不认可、不配合,我想可能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投保单位担心保险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了重大隐患,是不是要告诉应急管理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二是对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服务效果不太认同。从政府部门来讲,在得到这些隐患信息以后,可能要来企业监督检查,但并不是处罚。从投保单位来讲,要反过来思维,保险公司服务目的就是帮助企业查出问题隐患,指出以后就要改正,如果不改,政府部门就可能进行处罚,也可能要出大事故。这样理解,企业就容易配合了。对于不认可服务水平、服务效果的,保险机构也要加大宣传,给投保单位提供服务是为企业好,帮你把问题查出来,从而进行整改。这样投保单位也就会积极配合,把隐患整改掉,从而避免发生事故。当然还有一个可能,对保险公司的服务不认可,说明专业水平低,那我找一个水平高的来,让专业的机构干专业的事儿。安责险制度不是我们国家特有的,很多发达国家、尤其是德国是做的最好的,他们有很多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技术力量强,服务水平高,企业都十分认可。

  第二个问题,发现隐患怎么处理?《规范》中规定,保险机构发现问题以后,应及时告知投保单位,投保单位要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主动消除隐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中规定,保险机构在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隐患,投保单位要及时整改。同时还规定投保单位如果拒不整改,那么对不起,下一年度就提高保费,同时把你的违法情况告诉政府相关部门来查你、罚你。

  因此,作为保险机构,就要认真查,查了以后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投保单位整改。特别是重大的隐患,容易群死群伤的,有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保险机构还有义务督促投保单位改正,因为这容易出大事儿。很多八大行业领域事故就是重大隐患引发的,所以保险机构有这个义务。另一方面,保险机构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指出来了,投保单位就要认真整改,隐患不消除,事故就不可能绝。要是保险公司指出的问题企业不认可,你说是,我说不是,怎么办?那大家就协商,按照标准要求、按照规范要求来办,或者请专家学者来共同讨论确定。确定以后,作为投保单位,就要认真对待、认真消除。最终目的非常清楚,那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止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法》也好,相关法律法规也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内因和外因一定要弄清楚。保险公司是外因,企业是内因。保险公司指出问题以后,企业认真消除了,就不会出事。没有整改出了事,企业是主体责任单位,保险机构只是服务单位。

 

责任编辑: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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