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着眼“两个根本”,注重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认真履行“统”的职责、不断加大“推”的力度,着力在树牢意识、压实责任、集中整治、完善制度、提升能力等方面探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有力推动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一、强化红线意识,推动各级领导大抓安全生产。坚持从发展理念、思想根源层面抓根治本,切实推动把坚守红线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前提和保障。一是以上率下示范。省委、省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向党委全会、人代会报告和党政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党政领导班子年度测评的重要内容。从2019年12月起,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逐一过堂、逐一点评,有力提升了各行业领域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省政府党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的基础上,今年以视频形式召开省市县三级中心组安全生产学习交流会,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专题片,进一步学深悟透重要论述。三是深入开展宣讲。在去年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又拓展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省市县三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班子成员深入行业领域企业宣讲,截至目前,1万余名领导干部共宣讲1.2万余场次、140万人接受教育,通过反复讲、深入讲,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
二、强化责任压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把拧紧责任螺丝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基础和关键,织细织密责任体系,推动责任落地落实。一是领导责任清单化。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每年均制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省委书记、省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经常性检查指导、并牵头领办督办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长根据“一岗双责”按单履责,全体副省长均担任省安委会副主任,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也相应实施清单明责。二是部门责任明晰化。在2014年、2017年省政府明确行业监管责任的基础上,2020年推动省委编委制定细化71个省级部门和中央驻苏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明确省委省政府直属49个部门、中央驻苏和省属企业22个单位职责清单,推动“一件事一个部门管”“专业事专业部门管”。对于管理环节众多、难以由一个部门全链条监管的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省安委会11个专委会的作用,明确牵头部门。今年又进一步完善省发改委等19个单位的职责任务,推动27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针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向前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应急管理厅建立项目源头审批联动、危险废物监管联动、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联合执法以及联合会商等5项机制,省应急管理厅与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强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事故灾害医疗救治的深度合作机制,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安全监管全方位协同联动机制。三是安委办实体化。紧扣“参谋助手、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责定位,强化安委办统筹协调,省市县均增设安委办综合协调、巡查督查职能部门,三级安委办全部实现实体化运行,13个设区市和95个县(市、区)安委办专职副主任配备率100%,省市县三级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委办人员达1066名,全省安委办工作力量是实体化运作之前的2.2倍,更好地发挥了谋、统、督的作用。
三、强化专项整治,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始终把解决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强化统筹指导、督促落实。一是紧盯部门联动发力。聚焦重特大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推动形成部门间齐抓共管合力,确保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盲区。推动实施“三把关一执法”治超综合管理举措(即把住货物装载源头关,把住高速公路入口关,把住长江渡口渡运关,强化公安、交通联合治超执法)。深化道路交通“一路三方”(“一路”即高速公路,“三方”即高速交警部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管理模式。省安委办、交通运输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和水利厅联合开展农村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省11.91万座农村桥梁进行摸排,发现危旧桥梁3912座,分级分类采取拆除、封闭、限行、加固等措施。以省安委会名义印发《加强全省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细化21项重点任务,全面清理借名登记渔船、涉渔乡镇船舶、涉渔“三无”船舶。二是紧盯源头治理发力。从个案问题深挖监管漏洞,从普遍问题查找深层短板,针对道路运输、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精准分析研判,细化防控措施,督促抓好落实。大力推进技防物防手段应用,不断提高风险防控的能力水平。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分类提升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护栏防护能力,3年内完成全省普通国省干线一级公路中央分隔改造;开发驾驶员行前安全教育系统,研究制定公交驾驶员安全体检审查要求,完善公交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制度。推动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气瓶安全监管工程建设,商务部门在餐饮商户依法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在商业综合体等实施“瓶改电”工程,提升燃气安全水平。推动强化长江客汽渡风险防控,推动实施“一渡一策”,禁止7座以上客车渡运,实施渡船着色标识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全面淘汰船龄达到27年的老旧渡船。此外,研究出台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率先在全国以省政府令出台实施《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全省4.9万家规上企业全部完成风险报告。
四、强化制度驱动,推动问题隐患系统治理。坚持把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作为实施综合监管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治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巡查督导考核机制。2019年起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率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通过5轮巡查,完成对13个设区市和9个省级部门单位的巡查,形成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问题“两个清单”,实现了一届任期全覆盖。2020年起组织13个省级督导组与市、县(市、区)联动督导,全省187个巡查组、督导组,持续跟踪督促责任不落实问题清单、重大风险隐患问题清单闭环整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地方和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共性+个性”的差异化考核,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与年度奖励直接挂钩。二是健全完善安委办五项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专业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完善警示提示、约谈通报、重大事项督办制度。全省三级安委办实体化运作以来,对2869个地区(单位)发放督办函4233份;对1064个地区(单位)发放警示提示函1227份;对1173个地区(单位)开展集中约谈1344次。三是健全完善事故调查督办机制。把事故调查作为综合监管的重要抓手,抓好事故调查的组织协调,用好用足事故调查权,对每一起较大事故都挂牌督办,充分发挥事故调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严格事故查处,推动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针对今年渔业事故多发的问题,推动建立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参加渔业船舶事故调查的机制,明确“四个一律”措施(对渔业生产较大事故省安委会一律挂牌督办,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对涉及自然灾害的一律严格审核批准,对渔业事故调查报告和问题整改评估报告一律全文公开)。四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紧盯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制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法定从重处罚清单》“两张清单”,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一步强化精准执法。建立由牵头部门为主、责任部门参与的跨部门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固本强基,推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坚持把加强行业部门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信息化建设作为综合监管的基础工作紧抓不放。一是加强行业部门队伍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14家担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省级部门,设置18个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内设机构。在全省复制推广无锡江阴在全市负有安全监管或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基层单位全部单设或增挂安全监管内设机构牌子的举措,进一步强化行业领域部门安全监管履职能力。连云港市在123个县级重点部门独立设置安全监管科,173个县级部门增挂安全管理科。盐城市对83家市级部门单位分类设置,22个增设科室,54个增挂牌子。全省13个设区市在市、县两级1107个重点部门增设安全监管科室,核定人员编制2107名,在1408个部门加挂安全管理科室牌子,明确从事安全监管人员1788名。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今年起,依托南京工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高校,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大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全省县级以上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扩大到“大安全”“大应急”范围,拟通过3年时间将全省约1.5万名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一遍。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建成覆盖省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对接,实现与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旅、气象、海事、消防、地震和交通控股等部门单位视频会议系统的对接,初步实现即时见人、见现场并实时会商研判的功能。(江苏省安委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