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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

各类检查组一路严查,发现一些企业——隐患久拖不治理 自查整改成效差

2021-08-24 09:11:45 来源: 中国应急管理报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督导检查组、国务院安委办派出暗查暗访组和明查暗访组(以下简称暗访组),分赴各地对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暗查暗访。此外,应急管理部派出督导核查组对重点省份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各类检查组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发现诸多隐患常查常有、久拖不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利益轻安全、被动“等靠要”思想严重。

  评估报告弄虚作假

  “据企业称符合规定”频现

  “企业现场除尘系统为正压吹送模式,评估报告表述为‘负压吹送’;砂光机未安装火花探测及熄灭装置,评估报告表述为‘根据企业方描述其控爆措施规范’……”暗访组在对陕西宝莱家人造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人造板加工项目粉尘爆炸风险专项评估报告》内容与企业现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此外,报告中关于企业实际情况多描述为“据企业称符合规定”,并据此得出“该项目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结论,报告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

  该情况同样发生在陕西满意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安信兴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编制的《粉尘爆炸风险专项评估报告》中,关于企业实际情况也多描述为“据企业称符合规定”,并据此得出“该项目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结论,难以判断评估人员是否到现场对粉尘涉爆重大隐患进行了核实。

  督导检查组在对位于广东省梅州市的玉水硫铜矿检查时,发现一家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严重不负责任。

  玉水硫铜矿部分采矿工艺与相关规定严重不符,而梅州市梅正矿山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却为符合。

  在湖南常德,督导检查组发现三家石膏矿山的现状与设计严重不符,但相关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了总体结论为合格的验收报告,其中一家评价机构在出具安全检测报告时甚至将天美石膏矿的采矿方式写错。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总工程师、教授级高工程长进:

  虚假安全评价报告严重影响建设项目设计、安全生产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等开展,给企业安全生产埋下极大隐患,很多企业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安全设施缺失等都与安全评价中的造假有直接关系。为此,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加大对评价机构的专项整治力度;评价机构要自查自改,切实履行职责;企业要用好安全评价,不能只是为了评价而评价,通过评价可以发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存在的缺陷,应通过整改完善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人职责不清

  脱岗离岗现象突出

  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没有体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总经理作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中缺少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要求;董事长安全职责未能覆盖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暗访组在重庆对危化品企业检查后发现,不少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不够彻底的现象。

  在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督导核查组发现该公司董事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总经理安全职责部分重叠,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某兼任集团公司总经理职务,日常办公地点位于垫江县城,长期不在企业。

  从企业提供的2021年安全会议签到表看,黄某仅5月参加了一次安全例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导安全职责不清,安全管理规范化有待加强。

  暗访组在广西广明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部办公室内仅有一名员工在岗。在查阅该公司带班值班情况后,暗访组发现,当晚带班的副总经理、值班的生产部经理助理均未在带班值班表上签字。4月11日部门领导每日班前会仅有参会人员签字,而详细会议内容则是一片空白。暗访组询问当晚有多少人在岗,生产安全部门人员都表示不清楚。

  暗访组检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格营子煤矿时,发现该矿调度指挥中心无调度员值守。半小时后,当班调度员才满头大汗赶回,自称是“临时外出”。暗访组在查阅调度台账时发现,该矿调度员脱岗现象普遍,多日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签字确认。面对询问,当班调度员表示“疏忽了,疏忽了”。

  福建六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打新材料、合成纤维制造的企业,大门处右侧专门设置消防控制室。然而,暗访组走近一看发现,消防控制室空无一人。暗访组的突然到来,让该企业有些措手不及,负责人颇为尴尬回应,值班人员暂时不在,马上回来。过了一会儿,值班人员才匆匆赶来,且该人员并无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资格证书。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规定是十分具体明确的。如果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不能全面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何谈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这就是我国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现状,也是为什么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高、事故隐患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关键是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的必须执行,没有执行,就依法处罚;没有能力执行的,该培训的培训,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

  自查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抓不紧

  “从该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台账中可以看出,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灯下黑’的情况。一家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怎么可能长达半年没有发现问题?”督导核查组“突袭”正处于停产整改中的河南省安阳市汤阴永新化学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后发现,该企业此前的自查流于形式——很多安全隐患经多次检查仍未被查出。

  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四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汇报会上,面对督导核查组的问询,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刚刚结束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一无所知,又转头询问其他工作人员,其他人也无人知晓。

  督导核查组再三询问,依然没人能及时拿出自查资料。负责人解释,自己刚出差回来,不清楚情况。

  而据负责人介绍,在本次督导核查前,他们已经自查过一次,并邀请了第三方进行核查。但在当天的督导核查现场,专家组依然发现18条事故隐患,其中2条为重大隐患,企业动火作业风险辨识和管理不到位,存在一级动火作业时间超过规定的8小时的情况。

  “今天解剖了麻雀,就能反映出你们这3年在做什么事情。”暗访组对广西柳州山语城小区物业办公室里一条被占压的燃气管道“问诊”,发现该小区燃气管道占压整改进度缓慢,机制不明确。

  柳州中燃公司称,最早排查出这个隐患是在3年前,但当初安装时,架空层没有用玻璃围起,当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这(办公场所)是他们物业后面起的”。管道被占压后,燃气公司就向物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

  “这是上一家物业公司建的。”山语城泓福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在2017年进驻山语城小区时,密闭的办公场所已经建好。

  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效果不佳,这个问题在不同行业都较为普遍。

  “花那么大精力,整改完仍不合规。”督导检查组在江西省九江和新余两市对几家钢铁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部分重大隐患是企业在自查自改以后依然存在的。从各类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来看,企业自查自纠的汇报情况中基本都不涉及“重大隐患”问题,但专家组抽查时,却发现了不少典型问题。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张兴凯:

  出现隐患排查“灯下黑”的原因,一方面是隐患排查人员能力不够,对于隐患,排查人员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另一方面,是应付上级检查,敷衍了事。之所以有这些问题,说到底是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认识到隐患的严重性,觉得隐患一直存在也没引发过事故,不愿为整改隐患花钱,拖一天算一天。怎么办?政府及其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增加明查暗访频次等都是必要的,但最重要的是建立安全生产普查制度,让生产经营单位自己定期开展普查,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风险、隐患情况,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全面掌握风险、隐患情况,政府及其部门能够掌握重点、重大风险、隐患情况,从而及时降低风险、整改隐患。

  以采代建急牟利

  采掘失调风险高

  “你们采没采矿?”“到底采没采矿?”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矿业有限公司对坑石灰岩矿,督导检查组在该矿井下发现多处开采痕迹。

  铁证如山,该矿矿长沉默许久后,最终承认企业“以采代建”的事实。

  督导检查组专家表示,完成基建工程是一家矿企投入生产的必要前提,该矿“以采代建”是为节省安全投入、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严重违规违法建设、超量储存行为,属重大隐患。

  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格营子煤矿,暗访组发现该煤矿存在“三量”不足重大隐患。

  暗访组人员解释,煤矿的正常生产应该保证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均衡,一旦出现“三量”不足,就会造成采掘接续失调,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公格营子煤矿回采煤量13620吨,可采期仅为1.5个月,未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属‘三量’不足重大事故隐患。

  暗访组突击检查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二矿时,也发现了超能力组织生产问题。

  该矿核定生产能力是每年810万吨,但2020年原煤产量是860万吨,超出核定生产能力50万吨。对这种超能力生产隐患,矿方竟然认为没超过10%,不是重大隐患。

  暗访组在反馈意见时指出,企业整体安全风险较高,领导班子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深刻认识到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给矿井安全带来的巨大风险。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王家臣:

  基建矿山的生产系统、供电系统、安监系统等都不具备生产条件,“以采代建”盲目追求短期利益,势必引发井下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重大隐患。“三量”充足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避免采掘接续失调的基本要求,“三量”不足将导致矿井生产无序、局部突击作业,安全隐患多。矿井核定能力是根据井田储量、生产和安全保障系统能力等确定的矿井法定最大生产能力,一旦超能力生产,将导致矿井生产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超负荷运行,必会埋下安全隐患。上述案例充分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以牺牲安全保证能力为代价追求短期利益,企业对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认识不到位。

责任编辑: 李洪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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