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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委办

山东省推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逐条明确八类岗位责任清单

2021-09-03 18:00:16 来源: 山东省安委办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进一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责任清单》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逐条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设备、技术等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区队)主任,生产班组长,岗位员工等八类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同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建立落实监督考核机制。

责任编辑: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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