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交通运输部积极组织开展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通过全行业近三年的努力,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完善了交通设施属性数据库、摸清了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形成了风险区划图、培养了一批专兼结合的技术人员队伍,为提升公路交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奠定了基础。
按要求完成普查工作的同时,交通运输部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原则,提前谋划,积极部署,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为指导,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从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深化拓展成果应用等方面推动普查成果在交通行业全过程全方位应用。
一、印发了成果应用指导意见
2022年6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成果应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三个方面共计十五项重点任务。争取至2025年建成系统、完善的公路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防控管理体系。
一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行业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完善公路水路应急管理机制、开展灾害风险研判、开展设施数字化转型试点。二是加强交通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全过程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控,完善健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主要包括加强自然灾害科学防治、从源头上规避自然灾害风险、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韧性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三是进一步拓展普查成果应用,加强灾害基础研究,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防灾减灾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探索区域自然灾害风险协同管理模式加快自然灾害防治理念走出去,引入自然灾害保险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二、编制了公路自然灾害风险区划
交通运输部组织行业内实力雄厚的技术支撑单位,充分分析公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和其他灾种的区划成果,结合公路带状构造物的特点,编制了公路自然灾害线状风险区划和区域风险区划,指导干线公路养护,重大交通规划、应急资源布局。
三、建设自然灾害交通行业数据库
在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升级优化,接入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结构物的实时监测数据和应急储备装备、物资等资源类数据,实现相关数据的汇聚、分析与应用,实现与国务院普查办和其他行业的数据汇交与共享,实现数据长效动态更新,为提升公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供了基础支撑。
四、编制《自然灾害风险公路防治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为规范和指导自然灾害风险公路防治工程实施,提升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交通运输部普查办组织不同区域的公路自然灾害防治管理单位、研究单位和专家编写了《自然灾害风险公路防治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指南突出自然灾害风险“防”与“治”的两个部分,并考虑充分应用普查成果,以自然灾害数据库和自然灾害防治项目库为基础,强调自然灾害风险的分级管控,体现自然灾害风险的全过程全流程动态管理。
五、积极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程
交通运输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风险普查数据和风险点评估等级,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地方公路交通部门开展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并指导地方公路交通部门,制定完善灾害风险防治工程实施计划,分步骤开展风险点处治,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消除公路沿线高等级风险点,进一步提升公路交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六、各省加快普查成果应用
依据发布的成果应用指导意见,全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已结合地方特点,积极开展了部分普查成果应用工作。北京、吉林等共15省份开展了典型公路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山西、内蒙等9省份编制了公路自然灾害防治规划,江西、重庆等8省份编制了公路自然灾害防控技术标准,安徽、浙江等7省份建设了数字防灾减灾管理平台,山西、陕西等3省份利用普查成果加强了汛期工作指导,天津、云南等省份利用普查成果完善应急预案,内蒙、江苏等省份利用普查成果指导应急演练,江苏、河南等省份利用普查成果加强公路养护,广西将普查成果逐步并入TOCC交通指挥系统,山西根据普查成果推进地震易发区交通生命线加固,西藏将普查成果纳入安全生产双控体系。
通过以上几项主要工作,进一步科学指导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工作,并已初见成效。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指导各级公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提升公路承灾体普查成果应用成效,提升公路交通防灾减灾救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