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组织建立“1+10”组织领导体系,市级和市(区)两级均成立了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并组建各级普查工作专班。市普查办先后召开11次部署会议,各地区、各牵头部门共召开各类动员部署会议168次,全面部署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各项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在4次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苏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走访调研、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编制形成《苏州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明确部门任务清单和职责分工。
广泛宣传培训,全面落实保障。全市共发放宣传产品96782件,张贴宣传海报15960张,设置宣传视频投放点685处;市区两级普查办共组织培训158次,累计培训人数达7140人次。充分发挥市普查办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协调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经费、技术等保障。
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质检核查。市普查办采取一次全市推进会、每周一调度会、定期一提示函、一次联合督导、每周一通报“五项举措”全力推进全市普查工作。先后召开调度会20次,走访督导15次,发送16份提示函,通报4次。根据上级要求对应急条线25866条普查数据进行12轮质检,对存疑数据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