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讲座│农村房屋普查中的常见问题

2021-11-25 14:08:34 来源: CECS抗震专业委员会

  农村房屋调查对象和分类

  哪些房屋是农村房屋?

  灾普调查中,如何区分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我们的准则是基于用地性质,这也是目前划分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相对可行的方法。本次调查中的农村房屋建筑,特指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

  农村房屋是如何分类的?

  农村房屋调查中分为两大类,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住宅建筑中又包括独立住宅以及辅助用房、集合住宅。定义分别如下:

  (1) 住宅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房屋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

  1)独立住宅:指独栋住宅或单一院落中的房屋(下左图),也包括独立分户但多户宅基地相邻联排建造的住宅(下右图);当为联排住宅户间有明确分界时,应在底图补充。

左图:独栋住宅 右图:联排建造住宅

  2)辅助用房:指附属于农村住宅的非人员居住的其他功能建筑。

  辅助用房附属于住宅建筑,与住宅在结构上是分开的,不具备人员居住、起居条件,具有其他辅助性功能,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厨房、厕所、车库、杂物间、养殖圈舍等。

  辅助用房不进行详细调查,但应在调查采集软件中标识,并归于户主(或使用人)名下,拍摄照片上传。

  3)集合住宅:指有多个居住单元,供多户居住的住宅,多户住宅内住户一般使用公共走廊和楼梯、电梯。

  集合住宅与城镇中的单元式住宅基本类似,一般为统规统建项目,履行建设工程审批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等建设完成。

  (2) 非住宅建筑:除住宅建筑以外的其他农村房屋建筑,包括各类公共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生产(仓储)建筑等。

  产权主体可以为政府、集体、企业或个人,调查时据实填报。

  农村房屋调查中的典型问题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又称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系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自建农房兼用做经营类或出租办公等用途时,如果界定调查分类?

  原农户自建住房改变用途,自行经营或出租为其他非住宅用途时,应填报非住宅建筑。当自住部分与经营部分在同一房屋时,原则上视各部分所占比例确定,以面积占比较大的现状用途填报相应信息。例如,某农户自建房屋,大部分面积作为超市经营,自住一小部分房屋,可按非住宅建筑填报。反之,同一房屋自住部分较多,仅个别房间开设小卖部时,则按住宅建筑填报。

  集体用地上的老旧农场或老单位,现已倒闭或已整体搬迁走了,遗留的房屋建筑是否调查?

  原则上,凡是现场调查时实际存在的房屋建筑均在调查范围之内。确实临近拆迁且调查难度很大的房屋建筑,可报地市级以上普查办同意后免于调查,但不在系统中删除图斑。在逐级质量审核上报时,予以专项说明,逐级核准后,可视为完成调查任务。专项说明应为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列明拆迁区域和拆迁时间的正式文件。无拆除计划且房屋现状尚可,并非倒塌废弃的房屋仍要调查。

  本省或部分地市以往开展了类似的房屋类调查,有基础数据,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希望把基础数据整合利用到这次普查当中,应该如何操作,有什么条件?

  此次普查最大的特点是承灾体空间位置与属性信息的结合,房屋建筑各项属性信息需要落到单栋房屋的工作底图图斑上,通过调查采集软件现场填报、拍照并上传。只要已有的基础数据能够一一对应到单栋房屋图斑,都是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的。房屋建筑属性对应到底图后,部分原系统未包括信息可以补充调查,尽量节省外业调查工作量。

  本次普查与农村房屋危房改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的数据共享

  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内业收集数据应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农房抗震改造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和避险搬迁工程资料等信息,应因地制宜,有效、准确共享相关成果。

  需要注意的是,近期同步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与本次普查的调查信息存在一定的交叉,但调查口径存在差别,普查时房屋原则上以单栋为单位(联排住宅可分户时尚需拆分),排查以户为单位,当一户拥有两栋及以上房屋时,两项工作的统计口径不一,不应简单读取相关信息,仍要进行现场调查并填报,同时补充排查未能涵盖的属性信息。普查与排查、农村危房造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调查成果数据可相互印证,加强数据的可靠性。

  有关彩钢房的调查问题

  临建或彩钢板房这种,需要结合实际进行判断:随意搭建,不作为正式使用的房屋,可以不调查;施工时搭建的临时活动板房,确定竣工后就拆除,也可以不查;在农村中不好界定是否为临时使用的,不能确定什么时候能拆除的,实际中事实成为半永久的,用于居住或者有人经常性活动,一旦受灾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则应调查。

  除了独立农宅的辅助用房,原则上普查对象是永久性建筑,采用耐久性材料,砖、混凝土、钢、木、石等等建造,有基础、墙、顶、门窗,能长期使用的房屋。但并未在导则中明确提出永久性建筑的限定,是因为目前仍没有达成共识的定义。在调查中需要结合农村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除房屋建造状态外,也要关注人员的使用情况。

  农村中厢房或南房,不经常住人的情况,房屋类型应归为独立住宅还是辅助用房?

  北方农户院落中除正房外一般尚有厢房、南房等,厢房、南房具备居住条件时,应填报独立住宅。另外应注意,既便不是长期有人居住时,只要房屋规模、质量现状具备可居住条件,也应填报独立住宅。不应盲目归为辅助用房,辅助用房有明确的界定,在调查中应予以注意,避免误填后返工,影响调查质量和进度。

  农村好多地里的看护房屋,平时放放工具,秋收时可能在里面住,就是一个单独的小房子,这种还需要调查吗?需要调查的话算辅助用房吗?

  根据具体的使用情况酌情判定。

  农户个人的小房可按照辅助用房填报,如果图斑上没有可不采集。

  设施农用地中有人员从事生产活动(包括打理看护)的看护房,填报非住宅建筑的“生产加工”(试点版“工业仓储建筑-附属建筑”)。

  农村的标准化大棚或者田园综合体里的大棚,是否调查?

  设施农业的标准化大棚,规模较大、常年使用且有独立、明确的结构时,应调查并按非住宅房屋填报。

  正规养殖场中的永久性建筑类圈舍,应按非住宅建筑调查填报。

  季节性蔬菜大棚、开敞或半开敞式圈舍、其他临时性建筑、棚屋等,不进行调查。如有图斑,勾选“不需要调查”并备注说明原因,拍照上传。

  农村房屋的调查,面临的情况复杂多样,需要及时总结,汇总问题,逐级反馈、市级、省级技术组,对不能确定的问题,向部级技术组提交,以统一调查和核查口径,保证调查数据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准确、完整、符合基本逻辑,提高普查成果质量,为后续相关工作打好基础。(朱立新)

[责任编辑: 刘佳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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