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经过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灵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灵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启动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风险普查工作部署会议1次、工作推进会议2次、普查业务培训会3次,参与省市普查业务培训会4次,抽组11人组成专班承担普查工作。同时,制定印发了灵台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制定了普查工作纪律、保密制度和普查办工作职责,建立了联络会商机制,形成了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协作联动的工作体系,为全县普查工作良好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聚焦能力提升,加强业务培训。为提高全县风险普查综合业务水平,保证普查工作质量,县普查办立足工作实际,组织召开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业务培训会3次,对各乡镇、有关单位30余名业务主办人员进行了综合业务培训;县水务、住建、交通、自然资源、地震、气象等部门立足行业普查任务开展了本系统风险普查线上线下业务培训。通过一系列的扎实培训,全县普查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为全面推进风险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技能保障。
坚持协同推进,全面普查清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认真靠实责任,严把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坚持同频共振,协同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了468条应急系统清查数据上报任务,调查阶段,共收集减灾能力和承载体调查信息484条,于9月10日前已全面完成了应急系统调查对象基础数据录入,外业实地调查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通过风险普查APP完成8个乡镇284个调查对象信息录入,实时上传调查照片1138张,同时,数据审核质检和外业调查数据修改完善工作也在同步跟进。
优化质量管理,确保普查实效。及时加强与市普查办技术专家组沟通,强化业务学习和技术咨询,对全县应急系统484条调查数据进行了第一次质检,目前已将质检报告下发至各单位进行修改,各项数据符合实际情况和要求。县普查办强化协调调度,认真落实普查工作“周报告”、“月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各行业部门普查进度。深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普查机构、工作制度、工作部署、宣传培训、任务进展、数据上报、资料收集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现场解答指导工作疑难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修改人工质检出的问题数据,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风险普查工作数据质量。
突出氛围营造,广泛宣传教育。县普查办把风险普查宣传作为推动工作的助力点,及时制定普查宣传方案,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方式,制作悬挂宣传横幅280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7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手提袋170余个,发放宣传彩页2万余份,向全县70余辆出租车投放广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300余条,在2处人员密集场所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普查专题宣传片,通过“灵台应急”、“灵台圈子”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130余条,累计点击量超5万余人次。同时,各乡镇、各涉灾部门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宣传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增强了群众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险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和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