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普查办召开第5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议

2021-09-10 10:27:11 来源: 国务院普查办

 

  9月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务院普查办)组织召开第5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议,国务院普查办主任郑国光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6月22日全国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7月29日第4次省级普查办主任暨省级技术组工作视频会议以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肯定第4次视频会议以来各地区普查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各地及时传达和贯彻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截至8月25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召开了省级普查工作部署会议,全部印发了修订后的省级实施方案,部分省份还印发了市县实施细则。各地区各部门有力推动调查任务,全国面上工作稳步推进。全国试点地区基本完成数据质检与汇交,全面推进试点评估与区划工作。落实国务院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检查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普查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以评促查”“以评促用”。

  会议要求,各级普查办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保持定力、坚定信心,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全力推动普查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普查队伍建设,优化技术人员结构,发挥好省级普查办技术统筹作用。要全面做好试点地区评估与区划工作,落实承接团队,扎实提升技术支撑能力。要进一步做好数据汇交工作,压实各级质量控制责任,投入精力加强普查成果应用研究。要进一步做好普查经费申报与管理工作,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普查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充分发挥普查经费效益。

  会上,国务院普查办技术组、各工作组负责同志通报了近期普查工作情况。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务院普查办领导,技术组和各工作组负责同志和部分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省级普查办领导、技术组和工作组组长以及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会。

[责任编辑: 吕俐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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