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20〕46号)、《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州全面开展第一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为规范全州普查工作、监管实施进度,保障项目顺利运行,我局庚即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为加强普查工作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成果真实性、可靠性,编制了《阿坝州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6月11日,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批复同意我州的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以下简称“火灾”)风险普查,全面获取火灾主要致灾因子、孕灾环境、承灾体、历史灾害、重点隐患、减灾能力等信息,摸清全州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型、分区的火灾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客观认识火灾风险水平,形成相关防治建议,编制州、县(市)二级火灾系列风险图、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为有效开展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本次火灾风险普查对象包括森林、草原资源、林牧区人员及设施,以及与火灾密切相关的其他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州、各县(市)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林草经营单位,部分居民等。普查地域覆盖全州 13个县(市),森林火灾普查标准地总数量1246个,其中乔木林标准地1016个,灌木林标准地230个,大样地设置117个,全为乔木林大样地;全省草原火灾普查标准地总数量400个,阿坝州115个,占据全省的28.75%。完成火灾危险性调查与评估,主要完成可燃物类型及载量调查、可燃物样品实验室测定,获取野外火源分布情况、收集与分析气象资料等;火灾承灾体调查;火灾历史灾害调查;火灾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火灾风险评估与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