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常山县出实招 用实劲 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2021-01-27 17:04:11 来源: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为全面掌握常山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和省市委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应急管理局周密组织、科学统筹,站高谋远,1月20日下午组织气象、资规、住建等30个单位和14个乡镇(街道)普查分管领导、联络人,进行常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清查阶段培训,争取通过1个月时间的清查,推进普查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落实清查责任。常山县应急管理局迅速成立清查领导小组,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清查阶段全过程工作要求和内容落实到每个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从县乡二个层面,调整充实清查工作体系,落实清查工作30个单位和14个乡镇(街道)为主体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梳理部门职责分工、清查对象及清查内容。

  二是科学组织清查。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的清查工作要在掌握主线的前提下,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和地震灾害等主要致灾类型的信息;能够把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与环境等重要承灾体及器械的受灾信息;掌握各类灾害隐患情况,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对综合减灾资源、自然灾害承灾体、重点隐患的三大类、32小类清查对象。明确部门和乡镇(街道)清查流程、清查对象范围,强化清查阶段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互动。各单位、乡镇(街道)成立清查小组,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清查。

  三是做好清查保障。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常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特点,提前谋划、建立钉钉和微信群及时发布清查的动态,整合新媒体的力量做好清查工作的宣传;统筹协调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清查小组,确保清查对象无重复。面对普查工作第一阶段的实施,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与财政局对接,积极争取普查资金,同时制作发放清查工作手册,全面提升清查小组的业务水平,为下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奠定基础。(徐亦昌)

[责任编辑: 杨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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