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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天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2021-01-12 10:00:14 来源: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1月7日,天津市应急局召开局长办公会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听取2020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落实。2020年度共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83641项,其中一般隐患183616项,已督促落实整改173293项;重大隐患25项,已整改24项(剩余1项正在整改中)。累计实施行政处罚30198次,罚款8807.47万元,责令289家企业停产整改,吊销企业证照7家,关闭取缔企业71家,对3386家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实施联合惩戒企业192家。形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关于推动我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成果76项。

  2021年,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天津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紧盯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目标,按照问题导向、项目化推进的思路,充分运用日常评估、约谈通报等手段,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明确“一个目标”。围绕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发动各区、各部门共同开展集中攻坚,推动健全全市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突出“两个专题”。发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持续深化11个专项领域排查整治。三是健全“三个清单”。细化任务清单、健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完善制度措施清单,落实解决治理措施,以制度文件形式固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四是开展“四类推动”。持续开展日常推动,着重抽查基层单位、街镇园区和行业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定期组织集中推动,结合任务清单的既定目标,重点对各专题专项的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跟踪督促。协调开展全市推动,组织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深入各区和基层单位指导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难题、营造声势。大力开展考核推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等工作,定期评估考核,并采取约谈通报、警示曝光、追责问责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 周柏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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