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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煤矿瓦斯防治

2020-10-10 09:28:53 来源: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第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一些煤矿企业为了完成任务抢生产、赶进度,加之冬季气候干燥,容易引发瓦斯、煤尘事故。近日,山西省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矿第四季度瓦斯防治工作。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瓦斯重大灾害治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聚焦瓦斯治理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瓦斯治理难度大的矿井积极开展瓦斯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通风、抽采、防突等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一通三防”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瓦斯防治工作重点,强化现场瓦斯防治关键环节管理。要求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瓦斯防治工作重点,紧紧抓住采掘部署、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等关键环节,超前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低瓦斯矿井通风系统要稳定可靠,杜绝无风微风作业;高瓦斯矿井要应抽尽抽,做到瓦斯抽采达标;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落实到位;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防灭火各项措施和自然发火监测系统要齐全有效,特别是高突矿井回采工作面开采期间,要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有效防范瓦斯和火灾叠加事故。

  切实强化拟关闭退出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对关闭退出矿井的安全巡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正确处置,防止造成人员伤亡。要求煤炭企业进一步完善关闭矿井退出工作的瓦斯防治措施,全面查找安全漏洞,提前预判关闭退出过程中的瓦斯灾害风险点,对通风不畅的井下作业地点要摸清底数和影响范围,及时采用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地点安全;对需要回撤设备设施的地点必须保证正常通风,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完善矿井瓦斯检查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明确边远死角、无人作业区域等特殊地点的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组织作业。

责任编辑: 牛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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