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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

王士杰:将以四种方式对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行监督

2019-08-27 13:52:25 来源: 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于8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请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一级巡视员王士杰、办公厅副主任李豪文、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责任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建军全面解读《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并答记者问。

  封面新闻记者:请问对于没有按照规范开展技术服务的保险机构有何处理措施?如何有效加强保险公司开展技术预防服务的监督?

  应急管理部规划财务司一级巡视员王士杰:首先关于如何监督的问题。《规范》是强制性标准,保险机构必须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规定:保险机构应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上报年度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年度评估结果,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由此,对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行监督有四种方式。一是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监督,这是一个专门的平台;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事故预防服务情况开展评估;三是结合企业调查问询,对保险机构上报的年度评估报告进行比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四是按照法定职责直接对保险机构或投保企业进行监管检查。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安责险信息化平台是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安责险监管特别是事故预防服务监管的有力手段。因此,这个平台一定要设在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能够控制得了的单位,防止监管失控,服务流于形式。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一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基础上,以事故预防服务动态监管为重点,研究制定安责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作为安责险配套标准,加强对各地区的安责险信息化工作的指导。

  关于如何处理的问题,相关部门可以首先提出整改要求,对于拒不整改的,根据严重程度依次有四种处理措施:一是将违反《规范》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二是将保险机构移除本地区安责险共保体,取消其竞标或准入资格;三是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四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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